公司付房租要扣繳嗎?要。公司、行號(包括免用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)付租金給個人房東,是法定的扣繳義務人:單次給付超過 20,000 元,要先扣 10% 所得稅;單次給付達 20,000 元,還要扣 2.11%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,剩下的才匯給房東。扣下來的稅在次月 10 日前繳國庫,補充保費在次月底前繳健保署,隔年 1 月再申報租賃所得扣繳憑單(格式代號 51)。房東如果是公司、會開統一發票,就不用扣,改向房東拿發票。
租金扣繳率:境內居住者 10%、非居住者 20%
付給住在台灣的個人房東,租金按給付額扣 10%;付給非居住者(例如一年在台灣住不到 183 天的外籍房東),扣 20%(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、第 3 條)。補充保費則不分居住者與否,費率都是 2.11%,但房東要是有參加台灣健保的人才扣。
| 項目 | 境內居住者 | 非居住者 |
|---|---|---|
| 所得稅扣繳率 | 10% | 20% |
| 小額免扣繳 | 每次應扣稅額不超過 2,000 元免扣(給付 20,000 元以下) | 這個 2,000 元門檻是給境內居住者的規定 |
| 稅款繳納 | 次月 10 日前 | 扣繳日起 10 天內,並同時申報扣繳憑單 |
|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| 2.11%,單次給付達 20,000 元起扣,單次上限以 1,000 萬元計算(房東須為健保保險對象) | |
扣繳的「租金」不只現金。租約約定由公司替房東負擔房屋稅、修繕費或其他債務,這些錢在稅法上也算租金(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問答 1508)。
租金多少要扣?2 萬元門檻看「每次付款」
要不要扣,看的是每一次付款的金額,不是月租:單次給付 20,000 元以下免扣所得稅,但補充保費是「達」20,000 元就要扣,兩個門檻差一點點。
| 每次付款 | 扣繳所得稅 10% | 補充保費 2.11% | 實付房東 |
|---|---|---|---|
| 18,000 | 0(未超過門檻) | 0(未達 2 萬) | 18,000 |
| 20,000 | 0(稅額 2,000 未超過) | 422 | 19,578 |
| 25,000 | 2,500 | 528 | 21,972 |
| 54,000(月租 18,000 季付) | 5,400 | 1,139 | 47,461 |
最後一列最常被忽略:月租 18,000 元每月付不用扣,但改成一季付一次 54,000 元,單次金額就超過門檻,兩項都要扣。付款週期改變時,記得重新算一次。
小額免扣繳只是不用扣稅,不是不用申報:這筆租金隔年 1 月仍要開「免扣繳憑單」報給國稅局(所得稅法第 89 條第 3 項)。
租金扣繳計算:月租 30,000 元的完整算例
月租 30,000 元、每月付一次、房東是住在台灣的個人:公司每月扣 3,000 元所得稅和 633 元補充保費,實際匯給房東 26,367 元。
扣繳稅額 = 租金 × 10% 補充保費 = 租金 × 2.11% 實付房東 = 租金 − 扣繳稅額 − 補充保費
| 項目 | 每月 | 全年(12 次) | 誰收 |
|---|---|---|---|
| 合約租金 | 30,000 | 360,000 | — |
| 扣繳所得稅 10% | 3,000 | 36,000 | 國庫(次月 10 日前繳) |
| 補充保費 2.11% | 633 | 7,596 | 健保署(次月底前繳) |
| 實付房東 | 26,367 | 316,404 | 房東 |
公司帳上的租金費用是 30,000 元,不是 26,367 元;扣繳憑單上的給付總額也是 360,000 元、扣繳稅額 36,000 元。高雄國稅局就曾舉過同樣金額的例子:小規模營業人每月付 30,000 元房租卻沒扣繳,被要求補繳稅款、補報憑單並處罰。
房東要實拿固定金額,租金怎麼反推?
房東要求「實拿」某個金額、由公司負擔扣繳稅款和補充保費時,合約租金要用實拿金額除以 (1 − 10% − 2.11%) 反推,也就是除以 0.8789。公司替房東負擔的稅款和保費,本來就算是租金的一部分(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問答 1508、2219)。
租金總額 = 房東實拿 ÷ (1 − 10% − 2.11%) = 房東實拿 ÷ 0.8789
舉例:房東每月要實拿 27,000 元。27,000 ÷ 0.8789 ≈ 30,720 元,驗算:
- 扣繳所得稅:30,720 × 10% = 3,072 元
- 補充保費:30,720 × 2.11% ≈ 648 元
- 實付房東:30,720 − 3,072 − 648 = 27,000 元,剛好等於房東要的金額。
所以合約和扣繳憑單上的租金要寫 30,720 元,不是 27,000 元。只寫 27,000 元、另外私下把稅和保費吞掉,帳上的租金會跟扣繳憑單對不起來。另外要注意,反推的公式只在兩項都要扣時成立:反推出來的單次租金如果沒超過 20,000 元,或房東屬於補充保費免扣身分,算法就不一樣。租金扣繳計算機選「房東要實拿」,會自動判斷門檻、直接算出合約租金。
誰要扣繳?公司、行號、小規模營業人都要扣
付租金給個人房東的機關、團體、學校、事業(公司、獨資或合夥行號)和執行業務者,都是扣繳義務人(所得稅法第 88 條、第 89 條)。免用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(小店戶)也是事業,付店面租金一樣要扣。
- 小規模營業人:北區、高雄國稅局都提醒過,小店戶以為稅由國稅局查定就沒事,結果付房租沒扣繳、沒申報憑單而被罰。北區國稅局的例子是月租 25,000 元,每月要扣 2,500 元。
- 扣繳義務人是「事業本身」:114 年 1 月 1 日起,扣繳義務人從負責人改為公司、行號本身;113 年 12 月 31 日以前的給付,仍以負責人為扣繳義務人。
- 房東是公司、會開發票:營利事業依法開立統一發票的租賃收入,免予扣繳(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83 條),公司照發票金額付款、取得發票入帳即可。補充保費也只對個人房東扣。
- 個人租屋:個人不是扣繳義務人,自己租房子住,照合約金額付給房東就好,不用扣稅也不用扣補充保費。
扣繳稅款怎麼繳、扣繳憑單怎麼報?
扣下來的所得稅要在次月 10 日前繳國庫,隔年 1 月底前向國稅局申報扣繳憑單(格式代號 51 租賃所得),2 月 10 日前把憑單交給房東(所得稅法第 92 條);補充保費在次月底前繳健保署,隔年 1 月底前申報扣費明細。
| 要做的事 | 期限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扣繳稅款繳國庫(房東為居住者) | 次月 10 日前 | 所得稅法第 92 條 |
| 補充保費繳健保署 | 給付日次月底前 | 健保署補充保險費實務手冊 |
| 申報扣繳憑單、免扣繳憑單(代號 51) | 隔年 1 月底前(遇假日順延) | 所得稅法第 89、92 條 |
| 憑單交給房東 | 隔年 2 月 10 日前 | 所得稅法第 92 條 |
| 申報補充保費扣費明細 | 隔年 1 月 31 日前 | 健保署補充保險費資料簡表 |
| 房東為非居住者 | 扣繳日起 10 天內繳稅並申報扣繳憑單 | 所得稅法第 92 條第 2 項 |
1 月有連續 3 天以上國定假日時,扣繳憑單申報延到 2 月 5 日、填發延到 2 月 15 日。116 年 1 月 31 日是星期日,申報 115 年度的憑單至少順延到 2 月 1 日,實際截止日以財政部公告為準。用支票付租金的話,以支票上的發票日為扣繳時點。
房東是境內居住的個人,而且公司已按時申報、房東報稅時查得到這筆資料,紙本憑單可以不交;但房東開口要,就一定要給。扣繳憑單的申報方式、格式代號和逾期減免,扣繳憑單怎麼申報那篇有完整說明。
公司付房租沒扣繳,會罰多少?
該扣沒扣或少扣,國稅局會限期要公司補繳稅款、補報扣繳憑單,並處應扣未扣稅額 1 倍以下罰鍰;限期內沒補,罰到 3 倍以下(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1 款)。
| 情況 | 罰則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付房租沒扣繳、少扣 | 限期補繳、補報,處應扣未扣稅額 1 倍以下罰鍰;限期內未補,3 倍以下 | 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1 款 |
| 有扣稅,但扣繳憑單沒按期申報或交給房東 | 1,500–20,000 元;限期內仍未補報、補發,3,000–45,000 元 | 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2 款 |
| 免扣繳憑單沒按期申報或填發 | 1,500–20,000 元;限期內仍未補報、補發,3,000–90,000 元 | 所得稅法第 111 條 |
| 扣下來的稅款晚繳 | 每逾 3 天加徵 1% 滯納金,逾 30 天移送強制執行 | 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3 款 |
兩點常被問到:沒扣繳的租金,國稅局仍可認列為公司費用,只是要補稅受罰;如果國稅局查明房東已經把這筆租金報進綜所稅,公司可以免補繳稅款,但罰鍰照罰(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問答 2219)。在被檢舉或調查前自己補扣補繳,可以免罰,但要加計利息。補充保費沒扣或晚繳的罰則,建議直接向健保署確認。
房東被扣繳後,租金收入怎麼報稅?
房東隔年 5 月報綜所稅時,全年租金可以先減掉 43% 必要損耗及費用(不用附單據),剩下 57% 是租賃所得;被扣的 10% 稅款可以抵減應納稅額,多扣的會退(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5 類)。
用上面的算例:全年租金 360,000 元,租賃所得 360,000 × 57% = 205,200 元,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計稅,被扣的 36,000 元拿來抵稅。房屋稅、地價稅、修繕費、房貸利息等實際費用比 43% 多的話,也可以舉證核實減除。補充保費則是健保費,不會退。
非居住者房東不一樣:租金按給付額扣 20%,不能減除 43% 必要費用。
常見問題
月租不到 2 萬元,為什麼還要扣繳?
門檻看的是每次付款的金額。月租 18,000 元每月付不用扣;但一季付一次 54,000 元,這筆付款就超過門檻,要扣 10% 所得稅 5,400 元和 2.11% 補充保費 1,139 元。
房東說不要扣,可以嗎?
不行。公司、行號付租金給個人房東,依法就是扣繳義務人,沒扣會被限期補繳並處應扣未扣稅額 1 倍以下罰鍰(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1 款)。房東在意實拿金額的話,可以用「實拿 ÷ 0.8789」反推合約租金,由公司負擔扣繳稅款和補充保費。
房東是公司或會開發票的行號,要扣繳嗎?
不用。營利事業依法開立統一發票的租賃收入免予扣繳(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83 條),補充保費也只對個人房東扣。照發票金額付款,取得發票入帳即可。
押金要扣繳嗎?押金設算租金是什麼?
扣繳是按每次給付的租金計算。押金設算租金是房東那一方的事:房東收的押金,要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設算租金收入,報稅時計入(例如 114 年度是 1.725%)。押金直接抵租金等特殊約定怎麼扣繳,建議向所在地國稅局確認。
房東被扣的錢拿得回來嗎?
扣繳的所得稅是預繳,房東隔年 5 月報綜所稅時可以抵減應納稅額,多繳的會退。補充保費是健保費,不會退。
房東住在國外怎麼扣?
一年在台灣未滿 183 天的非居住者,租金扣 20%,而且要在扣繳日起 10 天內繳稅並申報扣繳憑單,不是等到隔年 1 月。房東沒有參加台灣健保的,不用扣補充保費。
小規模營業人(小店戶)付店面租金也要扣嗎?
要。小規模營業人也是扣繳義務人,付給個人房東的租金單次超過 20,000 元就要扣 10%,次月 10 日前繳納,隔年 1 月申報扣繳憑單。
延伸閱讀
法規與資料來源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1508 租賃所得和權利金所得如何辦理扣繳?
- 行政院公報: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、第 3 條(租金 10%、20%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1501 誰是扣繳義務人?(所得稅法第 89 條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1513 哪些租金可以免予扣繳?(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83 條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1512 扣繳稅款何時繳納、扣繳憑單何時申報(所得稅法第 92 條)
- 北區國稅局:小規模營業人給付所得時需依規定扣繳稅款
- 高雄國稅局:小規模營業人給付各類所得時應辦理扣免繳憑單申報
- 總統府公報:所得稅法第 88、89、92、111、114 條修正(113 年 8 月 7 日公布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綜所稅節稅手冊-違反扣繳義務之處罰(所得稅法第 114 條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1406 已扣繳未依規定填報扣繳憑單之處罰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1407 未依規定填報免扣繳憑單之處罰(所得稅法第 111 條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2219 營利事業列報租金支出應注意那些事項?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1130 個人出租房屋之所得(43% 必要費用、押金設算)
- 健保署: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簡介(115.01.05 版)
- 健保署: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實務手冊
- 健保署:115 年投保單位及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資料簡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