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報單怎麼填?勞報單(勞務報酬單)要寫上領款人的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戶籍地址、所得類別、這次的報酬金額、代扣的所得稅和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、實際匯款金額,最後請對方簽名,並附上身分證影本。住在台灣的人:執行業務 9A、稿費演講 9B 應扣稅額超過 2,000 元時扣 10%,單次達 2 萬元另扣補充保費 2.11%;兼職薪資 50 單次達最低工資 29,500 元扣補充保費,達 90,501 元才扣 5% 所得稅。代扣的稅要在付款次月 10 日前繳,隔年 1 月底前申報扣繳憑單。
勞報單是什麼?誰要開?
勞報單是公司付錢給「個人」時,用來記錄付了多少、扣了多少、對方簽收的付款憑證。真正報給國稅局的,是隔年 1 月申報的扣(免)繳憑單,勞報單上的資料就是填憑單的依據。
- 要開的人:機關、團體、學校、公司行號、執行業務者(例如事務所)付錢給個人時,就是法定的扣繳義務人,要代扣、要申報(所得稅法第 88、89 條)。
- 不用開的情況:一般個人付錢請人幫忙,不是扣繳義務人;對方是公司或工作室、開統一發票給你,就是一般營業交易,照發票付款。
想先知道這次要扣多少,直接用勞報單扣繳計算機,輸入金額就會算出代扣稅額、補充保費和實拿金額。
勞報單要填哪些欄位?
勞報單沒有統一格式,但下面這些資料一定要有,因為隔年申報扣繳憑單和補充保費時都會用到:
| 欄位 | 怎麼填 | 為什麼需要 |
|---|---|---|
| 所得人資料 | 姓名、身分證字號(外籍人士填居留證號或護照號碼)、戶籍地址、聯絡電話 | 申報扣繳憑單、寄送憑單 |
| 居住身分 | 境內居住者,或當年在台未滿 183 天的非居住者 | 扣繳率不同(所得稅法第 7 條) |
| 所得類別 | 9A 執行業務、9B 稿費演講、50 薪資、92 其他所得 | 決定扣繳率與補充保費門檻 |
| 工作內容與期間 | 例如「11 月官網改版設計」「10/15 講座一場」 | 證明所得類別判斷合理 |
| 報酬金額 | 扣繳前的總額(給付總額) | 扣稅和補充保費都以這個金額計算 |
| 代扣所得稅 | 依類別與身分計算,未達門檻填 0 | 次月 10 日前要繳 |
| 代扣補充保費 | 2.11%,未達門檻或免扣身分填 0 | 次月底前要繳 |
| 實付金額 | 報酬 − 所得稅 − 補充保費 | 就是匯給對方的金額 |
| 匯款帳戶 | 銀行、分行、帳號、戶名 | 付款 |
| 簽名或蓋章、日期 | 所得人親簽 | 確認領到這筆錢 |
| 附件 |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;主張免扣補充保費時附投保證明或身分證明 | 核對身分、留存免扣依據 |
在計算機的「勞報單要跟對方要的資料」區塊,可以一鍵複製索取資料的訊息,直接傳給接案者。
勞報單 9A、9B、50 差別:所得類別怎麼選?
看「工作性質」,不是看金額:自己接案、自己決定怎麼做、交付成果的是 9A;寫稿、版稅、演講的是 9B;要聽公司安排、按時數或次數領錢的是 50;都不屬於的才是 92。
| 代號 | 所得類別 | 常見例子 | 判斷重點 |
|---|---|---|---|
| 9A | 執行業務報酬 | 接案設計、攝影、顧問、表演、技藝服務 | 以專業或技藝「自力營生」,自己安排工作方式,按成果收費 |
| 9B | 稿費、版稅、講演鐘點費等 | 寫稿、翻譯稿費、版稅、樂譜、作曲、編劇、漫畫、單場演講 | 屬於著作或一次性的講演 |
| 50 | 薪資(兼職) | 工讀、臨時人員、按課表授課的鐘點費、活動工作人員 | 受公司指揮、按時間計酬,屬於「提供勞務者之所得」 |
| 92 | 其他所得 | 不屬於所得稅法其他各類的所得 | 前面都不符合時才用 |
法條依據:所得稅法第 11 條把「律師、會計師、建築師、技師、醫師、藥師、助產士、著作人、經紀人、代書人、工匠、表演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」定義為執行業務者;第 14 條第 1 項第三類薪資所得是「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」;第十類其他所得是「不屬於上列各類之所得」。
最常卡住的是演講和上課:健保署的補充保費實務手冊寫明,沒有課程的講演鐘點費屬 9B,有課程的授課鐘點費屬 50 薪資。至於同一個人長期、固定替公司做事,到底是接案 9A 還是兼職 50,要看實際上是否受公司指揮監督,屬於灰色地帶;金額大或長期合作的,建議向所在地國稅局確認。
勞報單扣繳:要扣多少所得稅?
住在台灣的人,9A、9B 按報酬扣 10%,但每次應扣稅額不超過 2,000 元(約等於單次報酬 2 萬元以下)就免扣;兼職薪資 50 每次給付達 90,501 元才扣 5%;92 其他所得給付時不用扣。
| 類別 | 境內居住者 | 非居住者(當年在台未滿 183 天) |
|---|---|---|
| 9A 執行業務 | 10%;每次應扣稅額不超過 2,000 元免扣 | 20% |
| 9B 稿費、演講 | 10%;每次應扣稅額不超過 2,000 元免扣 | 20%;每次給付不超過 5,000 元免扣(仍要申報免扣繳憑單) |
| 50 兼職薪資 | 5%;每次給付未達 90,501 元(115 年)免扣 | 18%;全月給付不超過基本工資 1.5 倍(44,250 元)扣 6% |
| 92 其他所得 | 不扣繳,但要列單申報免扣繳憑單 | 給付時不扣,由所得人自行按 20% 申報納稅 |
代扣所得稅 = 報酬 × 扣繳率(9A、9B 居住者算出來不超過 2,000 元就填 0)
依據:所得稅法第 88 條、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、3、13 條;兼職薪資的 90,501 元是 115 年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的起扣標準,每年會調整。
常見誤會:兼職薪資的所得稅門檻不是基本工資。基本工資 29,500 元是兼職薪資「補充保費」的門檻,所得稅要到單次 90,501 元才扣 5%。
勞報單補充保費 2.11%:什麼時候要扣?
9A、9B 單次給付達 2 萬元,或兼職薪資 50 單次給付達基本工資 29,500 元,就要按報酬扣 2.11% 補充保費;92 其他所得不在補充保費的六類所得內,不用扣。
| 類別 | 補充保費門檻 | 費率 |
|---|---|---|
| 9A、9B(健保稱「執行業務收入」) | 單次給付達 20,000 元;單次超過 1,000 萬元以 1,000 萬元計 | 2.11% |
| 50 兼職薪資(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) | 單次給付達基本工資 29,500 元(勞動部公告 115 年 1 月 1 日起的每月最低工資) | 2.11% |
| 92 其他所得 | 不屬補充保費範圍 | — |
代扣補充保費 = 報酬 × 2.11%(元以下四捨五入)
可以免扣的情形(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 4 條、健保署實務手冊):
- 9A、9B: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,或無一定雇主、自營作業而在職業工會投保的人;第 5 類被保險人(低收入戶);沒有健保投保資格的人。中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老人、領身心障礙生活補助、特殊境遇家庭等,單次未達基本工資免扣。
- 50 兼職薪資:第 2 類被保險人(例如在職業工會投保的人);第 5 類被保險人;沒有健保投保資格的人。對方本來就在貴公司投保,付給他的就不算兼職薪資。
主張免扣的,請對方提供當月的投保證明或身分證明,跟勞報單一起留存。另外,公司付兼職薪資還有自己要負擔的「雇主補充保費」,那是另一筆計算,可以用勞健保計算機一起看正職人員的保費。
依據: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、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 4 條;費率 2.11% 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。
勞報單算例:9A 設計費、50 兼職薪資、9B 稿費
以下都假設對方住在台灣、健保身分一般,算法和勞報單扣繳計算機相同。
例 1:9A 設計費 30,000 元
- 所得稅:30,000 × 10% = 3,000 元(超過 2,000 元,要扣)
- 補充保費:30,000 × 2.11% = 633 元(達 2 萬元,要扣)
- 實付:30,000 − 3,000 − 633 = 26,367 元
例 2:50 兼職薪資 35,000 元
- 所得稅:35,000 元未達 90,501 元,免扣,填 0
- 補充保費:35,000 × 2.11% = 738.5,四捨五入 739 元(達基本工資 29,500 元,要扣)
- 實付:35,000 − 739 = 34,261 元
例 3:9B 稿費剛好 20,000 元(勞報單 2 萬的分界)
- 所得稅:20,000 × 10% = 2,000 元,「不超過」2,000 元,免扣
- 補充保費:剛好「達」2 萬元,要扣 20,000 × 2.11% = 422 元
- 實付:20,000 − 422 = 19,578 元
重點:所得稅看「超過」、補充保費看「達到」,所以剛好 2 萬元時,稅不用扣,補充保費要扣。單次 2 萬元以下的 9A、9B(例如 15,000 元),稅和補充保費都不用扣,但一樣要申報免扣繳憑單。
勞報單扣繳稅款什麼時候繳?憑單什麼時候報?
付給住在台灣的人,代扣的稅要在付款次月 10 日前繳到國庫,補充保費在次月底前繳給健保署,隔年 1 月底前申報扣(免)繳憑單,2 月 10 日前把憑單交給對方。
| 要做的事 | 期限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繳納代扣所得稅(居住者) | 給付日的次月 10 日前 | 所得稅法第 92 條 |
| 繳納代扣所得稅並申報(非居住者) | 代扣稅款之日起 10 日內 | 所得稅法第 92 條 |
| 繳納代扣補充保費 | 給付日的次月底前 | 補充保險費辦法第 4 條 |
| 申報扣繳憑單、免扣繳憑單 | 隔年 1 月底前 | 所得稅法第 89、92 條 |
| 申報補充保費扣費明細 | 隔年 1 月 31 日前 | 補充保險費辦法第 10 條 |
| 把憑單交給所得人 | 隔年 2 月 10 日前 | 所得稅法第 89、92 條 |
期限遇假日順延。沒扣到稅也要申報免扣繳憑單,沒報的話會處 1,500 元以上 20,000 元以下罰鍰(所得稅法第 111 條)。每年的實際日期可以看報稅行事曆,也能加到手機提醒。
接案者年底報稅怎麼處理勞報單的收入?
被扣的所得稅是預繳,隔年 5 月報綜合所得稅時把收入列入、把扣繳稅額拿來抵稅,多扣的會退回;補充保費不能抵稅、也不會退。
- 9A 執行業務:列為執行業務所得,可以減除必要費用;沒有記帳的,依財政部每年公告的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計算,比率依業別不同,以當年度公告為準。
- 9B 稿費、版稅、講演鐘點費:全年合計 18 萬元以內免稅(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23 款),被扣的稅通常可以全部退回;超過 18 萬元的部分才要課稅。
- 50 兼職薪資:和正職薪資合併成薪資所得,可以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。
- 92 其他所得:收入減除成本和必要費用後列入所得(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十類)。
扣繳憑單隔年 2 月 10 日前會寄到;沒收到也可以在報稅時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下載所得資料。想先估明年要補多少、退多少,可以用綜所稅試算。
勞報單上的個資怎麼保管?
勞報單和身分證影本有完整的身分證字號、地址、帳號,屬於個人資料,公司只能用在付款和申報扣繳,並要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保管(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7 條)。
- 身分證影本加註「僅供某公司勞務報酬申報使用」,避免被挪作他用。
- 紙本放上鎖的櫃子;電子檔加密,存取權限只開給經辦和會計。
- 用 LINE 或 Email 收到的影本,建檔後從聊天紀錄和信箱刪除。
- 過了保存期限要銷毀時,用碎紙機或刪除後清空資源回收桶。
常見問題
勞報單 2 萬元要扣稅嗎?
住在台灣的人,9A、9B 剛好 2 萬元不用扣稅,因為應扣稅額 2,000 元沒有「超過」2,000 元;但補充保費是單次「達」2 萬元就要扣,所以要扣 422 元,實付 19,578 元。
9A 和 50 分不清楚怎麼辦?
看對方是不是自己決定怎麼做、按成果收費(9A),還是要聽公司安排時間和方式、按時數或次數計酬(50)。長期固定合作或金額較大的,建議向所在地國稅局確認。
對方在職業工會投保,可以不扣補充保費嗎?
可以,但要先提供投保證明。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在職業工會投保的人,執行業務收入免扣;職業工會的第 2 類被保險人,兼職薪資也免扣。
沒扣到稅,還要申報嗎?
要。未達扣繳門檻的也要在隔年 1 月底前申報免扣繳憑單,2 月 10 日前交給對方;沒報會處 1,500 元以上 20,000 元以下罰鍰。
演講費和上課鐘點費一樣嗎?
不一樣。沒有課程的單場講演鐘點費是 9B,有課程的授課鐘點費是 50 薪資,扣繳和補充保費門檻都不同。
被扣的稅和補充保費拿得回來嗎?
所得稅是預繳,隔年 5 月報稅時抵減,多扣的會退;稿費、版稅、講演鐘點費一年 18 萬元內免稅,扣的稅通常可以全退。補充保費不會退。
把一筆拆成好幾次付,就能不扣嗎?
門檻是看每一次實際的給付金額,請照真實的付款安排開勞報單;刻意拆開付款規避門檻,可能被依實質認定補扣並處罰。
延伸閱讀
法規與資料來源
- 財政部主管法規:所得稅法(第 4、7、11、14 條)
- 總統府公報:所得稅法第 88、89、92 條修正條文(113 年 8 月 7 日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執行業務所得如何辦理扣繳(9A、9B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薪資所得如何辦理扣繳(兼職 5%、115 年起扣 90,501 元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扣繳稅款何時繳納、扣(免)繳憑單何時申報填發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未依規定填報免扣繳憑單的處罰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非境內居住個人如何報繳綜合所得稅(其他所得 20%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稿費、版稅、講演鐘點費全年 18 萬元免稅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
- 健保署: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簡介
- 健保署: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實務手冊
- 勞動部:115 年 1 月 1 日起每月基本工資 29,500 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