扣繳憑單怎麼申報?公司、行號在上一年度付給個人的薪資、租金、勞務報酬等,要在每年 1 月 1 日到 1 月 31 日之間,把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」申報給國稅局,遇假日順延;再於 2 月 10 日前把憑單交給所得人(所得稅法第 92 條)。有扣稅的開扣繳憑單,沒扣稅的(未達起扣點或不在扣繳範圍)也要開免扣繳憑單(所得稅法第 89 條第 3 項)。大多數單位用財政部的網路申報最方便。
扣繳憑單申報期限:1 月底前申報、2 月 10 日前交給所得人
扣繳憑單的申報期限是每年 1 月 1 日到 1 月 31 日,申報上一年度的資料;給所得人的期限是 2 月 10 日(所得稅法第 92 條)。1 月如果有連續 3 天以上的國定假日,申報延到 2 月 5 日、填發延到 2 月 15 日。
| 要做的事 | 期限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把上個月扣下來的稅款繳進國庫 | 每月 10 日前 | 所得稅法第 92 條 |
| 向國稅局申報上一年度扣繳憑單、免扣繳憑單 | 1/1–1/31(遇假日順延) | 所得稅法第 89、92 條 |
| 把憑單交給所得人 | 2/10 前 | 所得稅法第 92 條 |
| 1 月有連續 3 天以上國定假日 | 申報延到 2/5、填發延到 2/15 | 所得稅法第 92 條 |
| 付給非居住者(外籍人士一年在台未滿 183 天等) | 扣稅日起 10 天內繳稅並申報 | 所得稅法第 92 條第 2 項 |
| 公司解散、廢止、合併、轉讓 | 隨時填發,10 天內申報 | 所得稅法第 92 條第 1 項但書 |
舉例:115 年 1 月 31 日是星期六,財政部公告的申報期限就順延到 2 月 2 日(星期一)。116 年 1 月 31 日是星期日,申報 115 年度扣繳憑單至少會順延到 2 月 1 日(星期一),實際截止日請以財政部公告的 116 年稅務行事曆為準。報稅行事曆已經把順延後的日期算好,也能訂閱到手機提醒。
扣繳憑單格式代號:薪資 50、執行業務 9A、稿費 9B、租金 51
扣繳憑單上的「格式代號」代表所得類別,常用的是 50 薪資、9A 執行業務、9B 稿費講演鐘點費、51 租賃、92 其他所得。代號填錯,所得人報綜所稅時的所得類別就會跟著錯,填之前先對一下:
| 代號 | 所得類別 | 常見例子 |
|---|---|---|
| 50 | 薪資所得 | 員工月薪、獎金、兼職人員薪資 |
| 9A | 執行業務所得 | 律師、會計師、設計師等專門職業的報酬 |
| 9B | 稿費、版稅、樂譜、作曲、編劇、漫畫及講演鐘點費 | 邀請講師的鐘點費、稿費 |
| 51 | 租賃所得 | 向個人房東租辦公室、店面的租金 |
| 53 | 權利金所得 | 專利、商標授權金 |
| 5B | 其他利息 | 向個人借款支付的利息 |
| 91 | 競技、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 | 比賽獎金、抽獎獎品 |
| 92 | 其他所得 | 不屬於上面各類的所得 |
代號依財政部各類所得憑單資料電子申報系統的說明整理。像接案的「勞報單」到底該填 50 還是 9A、9B,要看是不是僱傭關係、是不是專門職業;拿不準的話,建議向所在地國稅局確認,或參考勞報單怎麼開那篇。
各類所得扣繳率:居住者多半 10%、非居住者多半 20%
付給境內居住者的租金、執行業務報酬、權利金、利息、獎金,扣繳率是給付額的 10%;付給非居住者,多半是 20%(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、3 條)。薪資的算法不一樣,要另外看:
| 所得類別 | 居住者 | 非居住者 |
|---|---|---|
| 50 薪資:每月固定薪資 | 依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,或按全月給付額 5%(所得人選擇) | 18%;全月薪資不超過最低工資 1.5 倍者 6% |
| 50 薪資:獎金、兼職等非每月給付 | 5%(115 年每次給付達 90,501 元才扣) | 同上 |
| 9A 執行業務報酬 | 10% | 20% |
| 9B 稿費、講演鐘點費等 | 10% | 20%(每次給付 5,000 元以下免扣繳) |
| 51 租金 | 10% | 20% |
| 53 權利金 | 10% | 20% |
| 5B 一般利息 | 10% | 20% |
| 91 競技、競賽、機會中獎獎金 | 10% | 20% |
| 92 其他所得 | 不在扣繳範圍,不用扣稅,但仍要申報免扣繳憑單 | |
- 居住者:在台灣有住所並經常居住,或一年內在台灣住滿 183 天的人。外籍人士一年內在台未滿 183 天,就是非居住者。
- 非居住者薪資 6%:115 年最低工資 29,500 元,1.5 倍是 44,250 元;116 年 1 月 1 日起最低工資調為 30,900 元(行政院已核定),1.5 倍是 46,350 元。
- 非每月給付薪資的起扣點:115 年度是 90,501 元,每年依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調整,116 年以財政部公告為準。
免扣繳門檻:每次應扣稅額 2,000 元以下免扣繳
付給境內居住者的所得,每次應扣繳的稅額不超過 2,000 元,可以不用扣繳(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13 條)。換成金額,扣繳率 10% 的租金、執行業務報酬,就是單次給付 20,000 元以下不用扣稅。
- 20,000 元整也不用扣:20,000 元 × 10% = 2,000 元,「不超過」2,000 元,所以免扣繳;超過 2 萬元就要扣(20,001–20,009 元這種尾數邊界如何計算,建議向國稅局確認)。
- 薪資的門檻不一樣:月薪選 5% 扣繳時,每月應扣稅額不超過 2,000 元免扣;獎金、兼職薪資每次給付未達 90,501 元(115 年度)免扣。
- 非居住者沒有 2,000 元門檻:付多少就要扣多少,只有 9B 稿費等每次給付 5,000 元以下可以免扣。
- 免扣繳不等於免申報:沒扣到稅的所得,1 月一樣要列單申報「免扣繳憑單」(所得稅法第 89 條第 3 項)。北區國稅局在租金扣繳的答覆中說明,全年付給同一人的這類所得不超過 1,000 元,可以免列單申報。
扣繳憑單一定要交給所得人嗎?免填發的條件
所得人是境內居住的個人,而且你已經按時申報,國稅局可以提供這筆資料給所得人在報稅期間查詢的話,可以不用把紙本憑單交給所得人(財政部 107 年 12 月 26 日台財稅字第 10704662170 號令)。
不過,所得人如果開口要憑單,扣繳單位就要提供,不能拒絕。給公司、非居住者的憑單,仍要照規定填發。
扣繳憑單網路申報方式
扣繳憑單可以在每年 1 月 1 日到 1 月 31 日(或依法延長的截止日)用網路申報,也可以用媒體申報。網路申報的步驟:
- 到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的「各類所得(含信託)、非扣繳、境外資金匯回」,下載「各類所得憑單資料電子申報系統」並安裝。
- 建立扣繳單位和所得人的基本資料(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地址)。
- 依格式代號登錄全年給付金額和扣繳稅額,可以每月登錄,也可以年底一次登錄。
- 產生申報檔並審核,再用工商憑證、組織及團體(XCA)憑證,或事先申請的申報密碼上傳。
下面這幾種資料不能用網路申報:已經逾期的資料、所得人身分證字號或姓名空白的資料、非當年度的資料。遇到這些情況,建議向所在地國稅局確認怎麼補報。
扣繳申報罰則:沒扣、晚報、晚繳各罰多少?
扣繳憑單沒按期申報或沒交給所得人,罰 1,500 元到 20,000 元,限期內還不補報,再罰 3,000 元到 45,000 元(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2 款)。其他情況的罰則:
| 情況 | 罰則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該扣稅卻沒扣、少扣 | 限期補繳、補報,並處應扣未扣稅額 1 倍以下罰鍰;限期內沒補,處 3 倍以下罰鍰 | 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1 款 |
| 有扣稅,但扣繳憑單沒按期申報或填發 | 1,500–20,000 元;限期內仍未補報、補發,3,000–45,000 元 | 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2 款 |
| 免扣繳憑單沒按期申報或填發 | 1,500–20,000 元;限期內仍未補報、補發,3,000–90,000 元 | 所得稅法第 111 條 |
| 扣下來的稅款晚繳 | 每逾 3 天加徵 1% 滯納金;逾 30 天移送強制執行 | 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3 款 |
| 侵占已扣的稅款 | 5 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 60,000 元以下罰金 | 稅捐稽徵法第 42 條 |
發現晚了,越早自己補越好。依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 5、6 條:
- 沒扣稅:應扣未扣稅額 3,000 元以下,且在限期內補繳、補報,免罰。
- 扣繳憑單晚報:期限後 10 天內自己補報,扣繳稅額 8,000 元以下(或補報的給付總額不超過應申報總額的 30%)免罰;不符合的話,自己補報、扣繳稅額 6,000 元以下也免罰;被國稅局通知後在期限內補報、扣繳稅額 4,000 元以下免罰。
- 免扣繳憑單晚報:期限後 10 天內自己補報,給付總額 80,000 元以下(或不超過應申報總額的 30%)免罰;其他自己補報、給付總額 60,000 元以下免罰;被通知後在期限內補報、給付總額 40,000 元以下免罰。
扣繳和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有什麼不同?
扣繳是所得稅,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健保費,兩件事要分開扣、分開繳、分開申報。補充保費費率是 2.11%,執行業務收入、租金、利息、股利單次給付達 20,000 元就要扣(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),門檻和扣繳不同。
| 所得稅扣繳 |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| |
|---|---|---|
| 比率 | 依所得類別,居住者多半 10% | 2.11% |
| 執行業務、租金門檻 | 每次應扣稅額超過 2,000 元(給付超過 20,000 元) | 單次給付達 20,000 元,單次上限 1,000 萬元 |
| 兼職薪資門檻 | 每次給付達 90,501 元(115 年度) | 單次給付達最低工資(115 年 29,500 元;116 年 30,900 元) |
| 獎金 | 併入薪資扣繳 | 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 |
| 繳納期限 | 次月 10 日前繳國庫 | 次月底前繳健保署 |
| 年度申報 | 1 月底前向國稅局申報扣繳憑單 | 1 月底前向健保署申報扣費明細 |
舉例:付給設計師 20,000 元設計費(9A)。扣繳稅額 2,000 元沒有超過 2,000 元,免扣所得稅;但補充保費 20,000 元已經「達」門檻,要扣 422 元。所以實付 19,578 元,1 月時開一張免扣繳憑單,另外向健保署申報這筆補充保費明細。
另外,公司本身也要負擔一筆補充保費:每月薪資總額減掉員工投保金額總額,乘上 2.11%,次月底前繳納(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4 條)。這筆是公司自己出錢,不用從員工薪水扣。員工每月的一般健保費可以用勞健保計算機算。
補充保費扣費明細用健保署的「補充保險費網路明細申報及列印繳款書系統」申報,期限是每年 1 月底前,1 月有連續 3 天以上國定假日時同樣延到 2 月 5 日(例如 114 年)。補充保費沒扣或晚報的罰則,建議直接向健保署確認。
常見問題
扣繳憑單申報期限是什麼時候?
每年 1 月 1 日到 1 月 31 日,申報上一年度的扣繳憑單和免扣繳憑單,遇假日順延;2 月 10 日前交給所得人(所得稅法第 92 條)。1 月有連續 3 天以上國定假日時,申報延到 2 月 5 日、填發延到 2 月 15 日。
單次付 2 萬元以下要不要扣繳?
付給境內居住者的租金、執行業務報酬等扣繳率 10% 的所得,單次給付 20,000 元以下,應扣稅額不超過 2,000 元,可以免扣繳(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13 條)。但還是要申報免扣繳憑單,而且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「達」20,000 元就要扣。
沒有扣到稅,還要申報嗎?
要。未達起扣點、或不在扣繳範圍的所得,也要在 1 月底前申報免扣繳憑單(所得稅法第 89 條第 3 項),沒報會被罰 1,500 元到 20,000 元(所得稅法第 111 條)。
扣繳憑單可以不用給所得人嗎?
所得人是境內居住的個人,而且已按時申報、所得人能在報稅期間查到這筆資料,就可以免填發。但所得人要求時,一定要提供。
付給外國人要怎麼扣繳?
先看他一年內在台灣是否住滿 183 天。未滿 183 天是非居住者,租金、執行業務報酬多半扣 20%,薪資扣 18%(全月不超過最低工資 1.5 倍扣 6%),而且要在扣稅日起 10 天內繳稅並申報,不是等到隔年 1 月。
扣繳憑單逾期申報會罰多少?
有扣稅但扣繳憑單晚報,罰 1,500 元到 20,000 元;期限後 10 天內自己補報、扣繳稅額 8,000 元以下的,可以免罰(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 6 條)。
延伸閱讀
法規與資料來源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扣繳稅款何時繳納、憑單何時申報及填發(所得稅法第 92 條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115 年稅務行事曆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各類所得的扣繳率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薪資所得如何辦理扣繳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執行業務所得如何辦理扣繳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租賃所得和權利金所得如何辦理扣繳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的扣繳率
- 北區國稅局:租賃所得扣繳與免扣繳(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13 條)
- 財政部:各類所得憑單資料電子申報系統操作說明(所得格式代號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哪些扣(免)繳憑單資料得辦理網路申報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哪些扣(免)繳憑單資料得辦理媒體申報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未依規定扣繳稅款的處罰(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1 款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未依規定填報或填發扣繳憑單的處罰(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2 款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未依規定填報免扣繳憑單的處罰(所得稅法第 111 條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扣繳稅款逾期繳納的處罰(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3 款)
- 健保署: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常見 Q&A(115.1.5 版)
- 健保署:投保單位繳納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規定
- 衛生福利部:扣費單位補充保費明細申報期限
- 行政院:最低工資 116 年 1 月 1 日起調為 30,900 元